送心意

荣荣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1-11-29 21:23

你好同学,例如2003年4月税务机关对A企业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A企业在1999年生产卷烟少计算消费税50万元。在进行查补税款时适用2001年6月1日前规定的从价征收的办法,而不是2001年6月1日后的复合计税办法。而在征收管理中计算滞纳金和罚款则适用2001年5月1日颁布的税收征管法而不是2001年5月1日以前的税收征管法。

云凤 追问

2021-11-30 07:21

老师,不是程序从新吗?为什么要从旧呢?是因为那部税法上规定了罚款补交按旧法处理吗?

荣荣老师 解答

2021-11-30 10:18

同学,“实体法从旧、程序法从新”这一原则的含义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实体税法不具备溯及力;二是程序性税法在特定条件下具备一定的溯及力。即对于一项新税法公布实施之前发生的纳税义务在新税法公布之后进入税款征收程序的,原则上新税法具有约束力。在一定条件下允许“程序从新”,是因为程序税法具有程序性问题,不应以纳税人的实体性权利义务发生的时间为准,来判定新的程序性税法与旧的程序性税法之间的效力关系。而且程序性税法主要涉及税款征收方式的改变,其效力发生时间的适当提前,并不构成对纳税人权利的侵犯,也不违背税收合作信赖主义。

上传图片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