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个体工商户 2019 年全年销售收入为 5600000 元,销售成本和期间费用 4000000 元,其中业务招待费 50000 元、广告费 78000 元、业务宣传费 40000 元;增值税以外的各 种税费 840000 元。该个体工商户没有其他综合所得,全年由个人出资缴纳符合条件的专项 扣除 20000 元,税法准予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 20000 元,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 5000 元,没有其他涉税调整事项。 要求:计算该个体工商户 2019 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
自信的西牛
于2021-11-30 11:07 发布 773次浏览
- 送心意
朱立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1-11-30 11:11
业务招待费限额=50000*0.6=30000 元 560*0.5%=2.8万元 按2.8万元扣除
广宣费限额560*15%=84 可全额扣除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560-400-2.8-7.8-4-84-6-2-3-0.5=49.9万元
个税=49.9*0.3-4.05=10.92万元
知识扩展: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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