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venus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21-12-01 16:58

1、综合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全年一次性奖金>36000元的情况下,需要考虑单独和并入计税哪个更节税,部分收入高的员工如选择单独计税需要考虑在税率换挡时出现税负突然增加的“临界点”现象。

2、对于部分低收入者而言,如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当年综合所得,扣除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后,可能无需缴税或者缴纳很少的税款;

在此情况下,如果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采取单独计税的方式,反而会产生应缴纳税款或者增加税负,这种情况下并入计税更合理。

3、在综合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全年一次性奖金≤36000元的情况下,年终奖单独和并入综合所得计算没有区别,无论二者怎么组合,总的应纳税额都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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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综合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2B全年一次性奖金>36000元的情况下,需要考虑单独和并入计税哪个更节税,部分收入高的员工如选择单独计税需要考虑在税率换挡时出现税负突然增加的“临界点”现象。 2、对于部分低收入者而言,如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当年综合所得,扣除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后,可能无需缴税或者缴纳很少的税款; 在此情况下,如果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采取单独计税的方式,反而会产生应缴纳税款或者增加税负,这种情况下并入计税更合理。 3、在综合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2B全年一次性奖金≤36000元的情况下,年终奖单独和并入综合所得计算没有区别,无论二者怎么组合,总的应纳税额都不变。
2021-12-01 16:58:47
你好,是的
2017-04-19 10:39:46
:我们尚未见到国家出台关于企业发放微信红包的税收法规。但按照财税制度,贵公司为提升公司知名度在微信平台发放现金红包是可以在宣传费列支的,可以比照财税[2011]50号的相关规定,随机向不特定对象发放的红包应当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专家分析: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一、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1.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2.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话费、入网费,或者购话费赠手机等;3.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二、企业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取得该项所得的个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赠送礼品的企业代扣代缴:1.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2.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3.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三、企业赠送的礼品是自产产品(服务)的,按该产品(服务)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是外购商品(服务)的,按该商品(服务)的实际购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
2017-05-25 18:21:20
同学你好 这个可以计入福利费 不通过应付职工薪酬就不用交个税
2022-01-26 09:56:33
你好,我今年七月份可以走账,涉及损益的,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21-07-22 15:3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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