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袁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7-02-13 14:10

我们是没按照开票内容做账,我按照开票内容重新做账还不行吗  比方我开了日用品 账务是入的交通费 重新做账入日用品还不行吗

袁老师 解答

2017-02-13 13:38

不可以,按照真实业务退票重开吧

袁老师 解答

2017-02-13 14:13

那如果你不管业务了,按照发票内容做账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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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不可以,按照真实业务退票重开吧
2017-02-13 13:38:40
您好,税收滞纳金一般看营业外支出,利息支出一般看财务费用。
2020-04-20 16:43:49
一、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调整的收入类项目 1.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2.国债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所得税额,但中途转让所得应计税。 二、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调整的支出类项目 1.职工福利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实际发生的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作纳税调整处理,且为永久性业务核算。 2.工会经费。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号)规定,自2010年7月1日起,企业缴纳的职工工会经费,要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3.职工教育经费。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总额8%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此时产生时间性差异,应做纳税调增项目处理。 4.五险一金。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五险一金”,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予扣除。
2019-10-15 09:29:44
你好,是的
2017-05-04 16:16:33
借营业外支出贷银行存款
2019-12-03 11: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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