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B公司于2019年1月8日以7 600万元取得C公司40%的有表决权股份,拟长期持有并能够对C公司施加重大影响,该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时C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20 000万元(与账面价值相同)。C公司2019年实现净利润5 000万元,确认其他综合收益300万元。B公司及C公司均为居民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均为25%,双方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相同。税法规定,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免税。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进行如下会计处理(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1)编制B公司2019年的相关会计分录; (2)确定B公司2019年年末与该项投资相关的暂时性差异; (3)分析是否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应如何确认。
震动的哈密瓜,数据线
于2021-12-08 23:53 发布 1310次浏览
- 送心意
小奇老师
职称: 高级会计师
2021-12-09 00:36
同学您好,
(1)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8000 (20000*40%)
贷:银行存款 7600
营业外收入 400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2000 (5000*40%)
贷:投资收益 2000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120 (300*40%)
贷:其他综合收益120
(2)计税基础等于付出的购买对价7600,账面价值=8000+2000+120=10120,暂时性差异=10120-7600=2520万元
(3)不确认递延所得税,因为长期股权投资,打算长期持有,不确认递延所得税。如果企业拟长期持有该项长期股权投资,则由于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预计未来期间不会转回,不影响未来期间的所得税,不会导致抵扣或增加未来应纳税所得额的流入或流出,不应确认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由于因确认投资损益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如果在未来期间逐期分回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免税,也不存在对未来期间的所得税影响,不确认递延所得税;因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其他权益变动而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在长期持有的情况下预计未来期间也不会转回,不确认递延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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