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是事业单位会计,4月之前我们一直都用区级的日常公用经费支付各项费用,4月之后中央,省市又都给了直达资金,区财政要求直达资金必须全部支出,年底用区级的日常公用经费还直达资金,由于我们支出了一部分,余额不足以偿还直达资金,区财政要求把已经从日常里支付的款项退回到基本户,年底用于偿还直达资金,然后从直达里再付一次,请问老师,退回和年底交回财政的分录怎么写呢,谢谢!
常湘儿
于2021-12-14 20:41 发布 894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2021-12-15 12:34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你这里财政收回的时候,先放到财政应返还额度,后面他在给你反过来支付的时候,再冲减这个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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