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3月成立不久,注册资本100万,法人c,。9月份A股东出资100万(其实A出资80万,另外20万冲减其在公司以前借款其它应收款10万,另外10万挂其它应付款),B股东出资20万。前任会计直接做分录: 借:银行存款 120万 贷:实收资本 A80万 B20万 贷:资本公积20万 其实领导们的意思是 借:银行存款120万 贷:实收资本A80万B20万 贷:其它应收款 B 10万 贷:其它应付款10万 我想问下,这我接住帐就12月了,我年底能按后面的分录调帐吗?牵涉到税吗?
想人陪的香水
于2021-12-14 23:18 发布 469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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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
这个可以的
但是要有委托付款的协议
2021-12-17 06:25:36
这个不涉及资本公积啊,乙是溢价转让,个人要交个人所得税的20%,你做账的话 借:银行存款 12万
贷:其他应付款-(乙) 12万 贷:实收资本 甲 10万 贷:实收资本-乙 -10万,根据你的描述应该是这样子的
2022-01-20 20:42:21
如果从银行转走的话,是要做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2018-09-28 16:16:46
不,不是的。应当:借:银行存款 贷:股东权益。这笔投资款是来自股东,而不是超出注册资本,因此应当记入股东权益中。
2023-03-16 16:29:34
我不花钱的,是这么做的。
2022-03-28 14: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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