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墨末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21-12-15 18:03

您好!地役权是指民事权利人所享有的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并且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权的客体特定原则,一物上只能有一个物权,不能存在相冲突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物权,所以这个原则也叫一物一权原则。我们可以这样解释,一个物不可能有两个所有权,两个以上所有权不可能在一个物上。
你在海边有一块平地,旁边有一高楼,楼的主人给你一定的金钱,让你在你的土地上三十年之内不得建房,以满足他观海的需要,你同意并签约。
楼的主人对你的土地的权利就是地役权。
高楼所在的土地为需役地,你的土地为供役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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