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莫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21-12-16 22:17

早在2016年4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中就已对营改增后增值税发票开具相关事项作了规定,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木焱森 追问

2021-12-16 22:18

这个,知道

莫老师 解答

2021-12-16 22:19

按规定执行就好了

木焱森 追问

2021-12-16 22:20

就是想知道税务局为什么让备注,其他行业为什么没备注,既然让备注肯定是有原因的呀,或者说是税务局为了防止不备注会带了什么不好的情况?

莫老师 解答

2021-12-16 22:28

这个肯定是基于税务把控方面的考虑,因为建筑服务发票未按照规定备注,对于开具方的建筑企业,会产生“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税务风险;对于接受发票的一方,将产生“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税务风险,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直接影响增值税抵扣及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扣除。

木焱森 追问

2021-12-16 22:29

没回答我的问题,这个税务局说法我都知道

木焱森 追问

2021-12-16 22:29

算了,这个问题就这样了!,谢谢!

莫老师 解答

2021-12-16 22:32

我们按规定办事就好了,中国的税务有一套完整的体系,既然这么规定,肯定是预防一些偷税漏税……各种漏洞,因为行业特殊,很难去掌控,所以要求也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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