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易 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2021-12-16 22:26

同学你好
1、会计资料交接: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交接单中加以说明,由交接人员负责。各类总账、明细账核对后填写交接报告,交接双方、单位负责人、监交人签字。

2、科目余额交接:

所有账本的科目余额应与总账的科目余额持平,并清楚地记录下科目余额的金额。

3、所交账簿交接:

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 ,明细分类账等 。

4、交接现金:

并对现金日记账及银行存款日记账收支进行核对。

5、印章票据的交接:

公章、收据、空白支票、发票、科目印章以及其他物品等必须交接清楚,核对数量。

6、纳税资料交接:

记账凭证(注明起止日期);抵扣联扣税凭证(注明起止日期);纳税申报表,(注明起止日期);发票专用章、发票使用登记簿、税控IC卡等;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等;其他事项,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填写。

7、上述交接资料一式三份,需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签字并人手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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