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公司向银行借款比较困难,只能向股东或者其他企业借款。股东是自然人,我们向股东借来的款可以不支付利息吗?不支付利息,股东有没有涉税风险?如果非要支付利息,利息是不是要并入到股东的综合收入,我们是否要向股东索要发票?
黑夜的黑不是黑
于2021-12-18 09:36 发布 1244次浏览
- 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1-12-18 09:43
同学你好!可以不支付利息,股东有没有涉税风险。如果非要支付利息,利息不是并入到股东的综合收入,是按利息单独纳税,要向股东索要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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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可以不支付利息,股东有没有涉税风险。如果非要支付利息,利息不是并入到股东的综合收入,是按利息单独纳税,要向股东索要发票。
2021-12-18 09:43:02
您好!你是跨省的吗?
2021-12-14 15:32:04
同学你好,有抽逃资本,稽查让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风险。
2021-07-31 14:08:15
学员您好,如果转让的是非上市公司股权,自然人转自然人,转让方涉及个人所得税,双方涉及印花税,法人转自然人和法人转法人,转让方涉及企业所得税,双方也均涉及印花税;如果是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方还涉及增值税。
2021-12-28 22:16:25
您好,是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闷扰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但本期说没 有约定期限,不是说不用支付利息
2024-05-18 13:3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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