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第四条不太理解,可以解释一下吗
会计学堂
于2021-12-18 12:18 发布 785次浏览
- 送心意
派大星老师
职称: 税务师
2021-12-18 13:10
您好,学员
1.该条可理解缔约对方政府100%控股的子公司或者是缔约对方居民且为上市的公司100%控股的子公司可以直接认定为“收益所有人”;
2.如果是他们间接100%控制的话,那么其中间的公司,比如 A政府100%控制B公司,B公司100%控制C公司,此时,B公司如果为中国的居民企业或者缔约对方的居民企业,那么C公司可以直接认定为”受益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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