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到一百货商场买照相机,该商场工作人员因工作疏忽,错将一架价格为1500元的相机标成500元。甲见这架相机性能优良,又非常便宜,于是就买走了。事后,商场盘点时发现错误,遂找到甲,要求甲补足货款或退货还款。而甲认为商场标错了价,不关自己的事,拒不补足价款,也不退货。双方发生争议,该百货商场诉至法院。 请思考: 1.甲与百货商场的买卖合同从效力上看是什么类型的合同? 2.百货商场是否有权撒销该合网?如果有权,请说明权利行使期限:如果无权,请说明理由。 3.该案可以如何处理?
飘逸的小松鼠
于2021-12-21 12:03 发布 1230次浏览
- 送心意
宋艳萍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经济师
2021-12-21 12:19
你好:(1)可撤销的合同
一方当事人因自己的过错导致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误解而订立了合同属于重大误解,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
(2)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的合同。可撤销合同是一种相对有效的合同,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是有效的。它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但又不同于绝对无效的无效合同
(3)有权,应当在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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