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单选题 个人因各种原因终止投资、联营、经营合作等行为,从被投资企业或合作项目、被投资企业的其他投资者以及合作项目的经营合作人取得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的款项等,均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应按照“( )”项目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本题2分) A.生产经营所得 B.财产转让所得 C.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D.其他所得
Sunny
于2021-12-23 11:10 发布 2754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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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存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CMA,法律职业资格
2021-12-23 11:11
个人因各种原因终止投资、联营、经营合作等行为,从被投资企业或合作项目、被投资企业的其他投资者以及合作项目的经营合作人取得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的款项等,均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应按照“(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知识扩展: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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