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册资金100万,目前有两名股东,双方各持股50万,各占50%的股份,各实缴50万。截止目前为止,账面上实收资金100万,未分配利润200万。 现在有新股东入股并实缴100万,公司注册资金从100万变更为200万,新股东持股50%,两位旧股东各持股25%。 那么新股东的加入,是否会涉及到个税所得税征收问题?
Juan
于2021-12-28 17:42 发布 1593次浏览
- 送心意
匆匆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2021-12-28 17:49
您好,增资引起原股东股本结构发生变化该行为不是股权转让,不涉及个人所得税征收。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股权转让是指个人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个人或法人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一)出售股权;
(二)公司回购股权;
(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企业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
(四)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
(五)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
(六)以股权抵偿债务;
(七)其他股权转移行为。
增资情形导致股权方式变化不属于以上股权转让情形,不涉及个人所得税。
相关问题讨论
那公司的未分配利润是正数,新股东加入后,会不会因为这个未分配的是正数的原因,要缴纳个税呢?
2021-12-28 18:03:33
您好,注销后还有利润,那就按照比例分配给股东就可以啦。
2018-09-30 10:07:02
我们要将以前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转增公司注册资本,要先请示集团公司,想请你帮我拟一份请示报告 老师这个应该这么做啊
2018-08-31 09:27:23
这个需要与集团沟通后再写,首先集团同意,需要交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的
2018-08-31 10:05:01
可是当时公司是承认出资的呀
2020-05-28 11: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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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an 追问
2021-12-28 18:03
匆匆老师 解答
2021-12-28 1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