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房地产公司在同一城区,共有8个地块,成立了8个分公司的分支机构,其中5个分公司是小规模的,3家分公司是一般纳税人的,现在老板想把一般纳税人的合并起来做增值税申报,小规模的照样,请问这样在税务的规定上是否可行?
福山人
于2017-02-28 14:53 发布 865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7-02-28 15:23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各自独立申报吗,如果把各个分支机构都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话,是不是可以3家去年才新成立的分公司合并到总公司做增值税申报,其他5家原来采用简易计税的虽然认定了一般纳税人但仍独立报税,这样可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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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的,需要各自申报的
2017-02-28 15: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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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28 15:08:48
您的问题老师解答(计算)中,请耐心等待
2020-07-07 11:12:45
你好,在收到房款的时候预交,
按照3%预交即可
2021-03-28 17:55:11
您好
请问您单位是简易计税跟一般计税项目都有么
2019-10-01 11:3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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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解答
2017-02-28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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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28 1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