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方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2017-02-28 18:10
事业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财政补助支出”、“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和“其他资金支出”等层级进行明细核算,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相关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明细科目下应当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同时在“项目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事业支出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 为从事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人员计提的薪酬等,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二) 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领用的存货,按领用存货的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存货”科目。
(三) 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中发生的其他各项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补助收入”等科目。
(四) 期末,将本科目(财政补助支出)本期发生额结转入“财政补助结转”科目,借记“财政补助结转——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科目,贷记本科目(财政补助支出——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或本科目(基本支出——财政补助支出、项目支出——财政补助支出);将本科目(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本期发生额结转入“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借记“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贷记本科目(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或本科目(项目支出——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将本科目(其他资金支出)本期发生额结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事业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其他资金支出)或本科目(基本支出——其他资金支出、项目支出——其他资金支出)。
四、期末结账后,本科目应无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