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日,甲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向其销售A、B两项商品,A商品的单独售价为6000元 B商品的单独售价为24000元,合同价款为25000元。合同约定,A商品于合同开始日交付,B商品在一个月之后交付,只有当两项商品全部交付之后,甲公司才有权收取25000元的合同对价。假定 A商品和B商品分别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其控制权 在交付时转移给客户。上述价格均不包含增值税且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影响。
粗心的黑猫
于2022-01-07 01:31 发布 6996次浏览
- 送心意
暖暖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2022-01-07 06:23
你好需要计算做好了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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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计算做好了给你
2022-01-07 06:23:43

你好
按照交易价格分摊原则,b产品应分摊的交易价格=3万*1.2万/(2.8万%2B1.2万)=0.9万
2022-06-29 08:39:28

您好
合同开始时
借合同资产45000*10000/(10000+50000)=7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7500
交付B产品时
借应收账款45000
贷合同资产7500
主营业务收入37500
2020-06-05 20:06:00

同学你好
B商品应分摊的交易价格为=10000/(3000加9000)*9000=7500
2022-06-09 10:5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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