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30日成立的专业合作社,成立一个月以后找的会计,几年时间都没有经营,今年想注销,说是2018年4月到6月没有年报,是什么原因,会计有没有责任,到税务所工作人员说是因为没有报备,这个情况,想注销应该走什么程序,都需要交什么费用,我去税务所找过了,工作人员说需要交罚款,什么票也没开,工作人员在电脑上操作几下,说也不用罚款了,说给所长留点现金就可以了,给了1000元,工作人员说是给所长的,说这事是所长说的算,我们是不是被税务所的工作人员套路了!是所长违法了,还是工作人员违法了
潇洒的大门
于2022-01-11 11:07 发布 442次浏览
- 送心意
小云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 这个不知道是否所长授意,如果是的话工作人员和所长都是违法的,如果不是就是工作人员
2022-01-11 11:28:19

你好,可以直接开现金支票取现
2019-08-23 21:11:11

你好,现在纳税申报不用收费的啊,在电子税务局网站申报就可以
2021-08-23 16:28:31

是的
2017-05-06 06:56:53

可以的,可以这么做的。
2023-03-09 18:2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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