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单位申领货款必须要求我们先开具增值税发票再打款,到实际对方单位给我们付的是预付款,我们单位先给他开了发票,这个可以暂估收入吗?应该怎么处理合适?这属于虚开发票吗?交易是真实的业务
Katherine
于2022-01-12 23:20 发布 870次浏览
- 送心意
肖肖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2-01-12 23:23
您好!
合作方属于强势一方的时候,合租房会要求先开发票再给付款,这个属于正常现象。
收到款的时候
借方:银行存款
贷方:预收账款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按权责发生制结转收入
借方:预收账款
贷方: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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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死不认也会牵涉吗?发票署名是法人
2020-07-14 19:33:48

这样也会被追责吗?因为对方算上国内数一数二的电商了,要求这样开票。
2019-07-22 14:43:13

你好,不属于虚开增值税发票,因为都是真实的业务
2020-04-11 15:06:19

你好,有真实交易没有合同也不属于虚开发票的,可以补签,可以签2020注明的补充合同
2020-04-11 10:45:15

你好,不属于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虽然你的这个具体操作流程方面比如谁有没有相关资质这些我们并不知道,但是由于都是真实业务,所以肯定是不属于虚开发票的
2020-04-11 15: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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