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单位申领货款必须要求我们先开具增值税发票再打款,到实际对方单位给我们付的是预付款,我们单位先给他开了发票,这个可以暂估收入吗?应该怎么处理合适?这属于虚开发票吗?交易是真实的业务
Katherine
于2022-01-12 23:20 发布 768次浏览
- 送心意
肖肖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2-01-12 23:23
您好!
合作方属于强势一方的时候,合租房会要求先开发票再给付款,这个属于正常现象。
收到款的时候
借方:银行存款
贷方:预收账款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按权责发生制结转收入
借方:预收账款
贷方:营业收入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Katherine 追问
2022-01-12 23:55
Katherine 追问
2022-01-12 23:57
肖肖老师 解答
2022-01-13 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