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增值税进项加计抵减我们每月做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加计抵减) 贷:营业外收入 但是2020年有一部分抵减了,但大部分没有抵减的,2021年每月也都做了这个分录,请问没有抵减的部分需要做这个分录吗?如果不需要,那是不是要冲销掉之前做的这个分录?冲销的分录应该怎么做呢(2020和2021年都有,跨年的)
薄荷凝望
于2022-01-13 10:31 发布 807次浏览
- 送心意
恒山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2022-01-13 10:42
学员您好,加计抵减是在每个月你缴纳的时候做的,比如说应缴10000元,算下来加计抵减1000元,由实际就当缴纳9000元,缴的时候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0000,贷:银行存款9000 其它收益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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