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 请问一下 以前没收入的时候, 增值税的进项 把它做到了”应交税费 待抵扣进项税额 “”现在有收入了对于以前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的金额如何处理?对于本次收入的分录又如何写?麻烦你详细写出分录 谢谢 。 假设本次开票100万 ,税额9万 收入91万,以前计入待抵扣金额为12万
一叶浮萍
于2022-01-13 13:52 发布 357次浏览
- 送心意
徐悦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2-01-13 14:14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2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12
借:应收账款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91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9
相关问题讨论
一般都是设置为应交税费-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
2018-12-29 14:55:32
你好,是应交税费_待抵扣进项税额
2021-02-19 09:55:37
你好,计入一个应交税费,而不是待摊费用核算的
2017-08-24 09:38:51
你好,认证与抵扣是同步的
认证抵扣分录是 借;应交税费(进项税额) 贷;:待抵扣进项税额
2018-01-19 13:06:25
你好,待抵扣税额发生时是计入借方,那么将来能抵扣了,要将其转入进项税额,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2019-11-04 19:2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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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悦 解答
2022-01-13 1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