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和B建设XX公司,股权比例为60%和40%,按照投资协议,按照股权分配投入,但B没有资金,与A共同协商,建议以XX公司的名义向A借款100万投入建设,股权比例不变。账目上也是将100万的投资款投资款变成XX公司向A的借款,但股权比例工商登记没变。这样操作存在啥风险。N年后,来了个C,B欠C货款20万,但B没钱还,法院判决以B在XX公司的股权抵押给C,C入股后发现,原来XX公司还欠债很多,并且多年没有分红,于是C起诉说A和B当年搞得以XX公司名义向A借贷100万的借贷关系无效,因为入股时法院邀请第三方评估
May
于2017-03-06 13:51 发布 1349次浏览
- 送心意
袁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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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2017-03-06 15:32:06
你好,按描述的 该合作人没有实缴出资,没有实缴出资股权转让 也是可以的(公司章程规定了不可以转让除外)
2021-08-31 23:23:32
收款: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本金 支付资金给借款人,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借款人到期支付本息,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贷:其他应付款——利息 支付投资人本息,借:其他应付款——本金,利息 贷: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16-07-16 10:27:10
同学能退的就退还,不能退的转营业外收入里就好了。
2019-09-16 14:42:49
你好,这个可以开专户收取利息本来归还投资人
2019-09-16 22: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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