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美橙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2-01-17 17:14
不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规定,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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