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22-01-21 13:27

对外支付佣金不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如收款方为个人,在对方没有提供发票,也即没有在向税局申请代开发票时缴纳相关税款时,应该由支付方代扣代缴相关税款。   关于代扣代缴义务人,亦称“扣缴义务人”,即有义务从持有的纳税人收入中扣除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企业或单位。   代扣代缴涉及的税种有:   1、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2、增值税,境外的单位或个人在境内销售应税劳务而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其应纳税款以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   3、营业税中,(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扣缴义务人。   4、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人同时也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人。   5、资源税中,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   6、消费税中,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   7、印花税中,运费结算付方应缴纳的印花税,应由运费结算收方或其代理方实行代扣汇总缴纳。   8、车船税中,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代收代缴车船税。   支付佣金,应由收款方提供发票,收款方在开具发票或到税局申请开具发票时,会由主管税局征收相关税款,在这种情况下,支付方不需要代扣代缴任何税款。   当收款方未提供发票时,则支付方应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提供非有形商品推销、代理等服务活动取得收入征收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103号)规定代扣代缴相关税种: 1、非本企业雇员为企业提供非有形商品推销、代理等服务活动取得佣金、奖励和劳务费等名目的收入,无论该收入采用何种计取方法和支付方式,均应计入个人从事服务业应税劳务的营业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规定计算征收营业税, 2、上述收入扣除已缴纳营业税税款后,应计入个人的劳务报酬所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3、“雇员或非雇员从聘用的企业取得的收入的,该企业即为雇员或非雇员应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应按照有关规定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并代扣代缴上述税款”。 因此,支付佣金应取得发票,在取得收款方发票的情况下,不需要代扣代缴税款;在未取得发票的情况下,应予代扣代缴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不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飞飞 追问

2022-01-21 14:47

从境外某个企业购买产品用作本企业产品开发,这个在支付购买产品的货款时需要代扣代缴税款吗?

朴老师 解答

2022-01-21 14:53

需要代扣代缴的哦

飞飞 追问

2022-01-21 14:54

那都需要代扣代缴哪些税种?

朴老师 解答

2022-01-21 14:58

这个就是代扣代缴所得税

飞飞 追问

2022-01-21 16:48

增值税和印花税需要代扣代缴吗?

朴老师 解答

2022-01-21 16:55

同学你好
这个不需要哦

飞飞 追问

2022-01-21 18:05

那什么时候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和印花税?

朴老师 解答

2022-01-21 18:1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一条规定,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下列行为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
  (一)为出境的函件、包裹在境外提供的邮政服务、收派服务;
  (二)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工程施工地点在境外的建筑服务、工程监理服务;
  (三)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四)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
  (一)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
  第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上述规定,在上文明确的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的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包括无形资产)的情形中,评级及咨询服务不在列举之内,属于在境内提供服务,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境外发债支付的利息属于购买方在境内,也应缴纳增值税。贵公司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应代扣代缴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
  (五)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号)第三条规定,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转让财产所得以及其他所得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对非居民企业直接负有支付相关款项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根据上述规定,劳务所得按劳务发生地原则判断,评级及咨询完全在境外发生的,不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利息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境外企业取得利息所得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需要缴纳中国的预提所得税。贵公司是债券发行方,向购买债券的境外企业直接支付利息,是企业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应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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