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司23年汇算时资产未超过5K万,还是符合小微 问
同学,你好 是的,可以享受 答
公司分期买了辆,还贷用的是现金,怎么入账,需要拿什 问
您好,借固定资产%2B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2B长期应付款(分期1年以上) 答
普通合伙企业盈利缴税后依据本年度的利润总额扣 问
依据资产负债表上的期末未分配利润来分红 答
老师好,民非企业,结转的应交增值税是计入其他收入 问
是的,就是那样做就行 答
老师,你好,专票丢了,复印件盖发票专用章可以吗?还是 问
2020年第1号第四条,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答

违反会计法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答: 你好! 根据我国《会计法》第六章法律责任的相关规定,违反会计法规应当承担如下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 (二)私设会计账簿的; (三)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等。 第四十三条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 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会计重复多付了一笔款,短期追不回来。会有什么后果?
答: 你好 那就会造成企业资产流失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会计信息采集,必须采集吗?如果暂时没有上班,采集是否有影响?如果不采集,会有什么不良后果?
答: 你好 信息采集对象是全国范围内的所有会计人员;不采集你以后不能从事会计工作或者以后报考职称等考试也会受影响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