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刚才收到这条短信,请问什么是“独资合伙企业已持有权益性投资的”呀? 还有“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的情况”报送的是什么呢? 【中国税务】尊敬的纳税人:根据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1号文件要求,独资合伙企业已持有权益性投资的,应当在2022年1月30日前向税务机关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的情况。现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和网页端已上线“持有权益性投资情况”模块,您可通过该模块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情况。如已通过其他途径报送,无需重复报送。
薄荷凝望
于2022-01-28 11:31 发布 1464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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