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晓海老师

职称会计中级职称

2015-10-24 14:36

一、销售折扣是指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因购货方购货数量较大等原因,而给予购货方的价格优惠。其特点是折扣是在实现销售时同时发生的。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采用商业折扣方式销售货物的,应按最终成交价格进行商品收入的计量。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3)154号文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会计分录:
  借:应收帐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以折扣后的销售额计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销售折让虽然也是在货物销售之后发生的,但其实质却是原销售额的减少。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销售折让应在实际发生时冲减当期的销售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因销货退回或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销货退回或折让的销项税额中扣减,因进货退出或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应从发生进货退出或折让的进项税额中扣减。”因此,对销售折让可以折让后的货款为销售额,因折让而退还给购货方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折让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
会计分录如下:
1、确认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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