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一员工,16年12月离职了,但是公司给他代扣代缴17年1月份的保险了,由于他1月份已经没有工资了,所以这部分保险放到年终奖里面给计提了费用了,年终奖是1月份发的,然后做1月份保险的时候又计提了一次保险,这样就等于计提了两次费用!现在怎么调到3月份
薇若天际
于2017-03-10 12:40 发布 503次浏览
- 送心意
方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相关问题讨论
把原来多计提的按原凭证用负数冲掉。
2017-03-10 13:10:38
你好,劳务费的是吗?
2019-12-18 20:15:05
包括的了。。。。。。。。。。。。。。。。
2018-07-09 14:34:23
你好,是包括个人负担的五险一金,个人所得税的
2019-07-04 16:20:03
你好,代扣代缴的部分通过其他应付款——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体现。
1、计提工资:
借:××费用(管理/销售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2020-05-16 08:4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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