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王超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22-02-18 14:53

您好,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率是3%,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是6%。免税额按以前文件核算处理。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附件3: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八)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 
1.学历教育,是指受教育者经过国家教育考试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入学方式,进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的教育形式。具体包括: 
(1)初等教育:普通小学、成人小学。 
(2)初级中等教育:普通初中、职业初中、成人初中。 
(3)高级中等教育:普通高中、成人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 
(4)高等教育: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本专科、研究生(博士、硕士)、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 
2.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是指: 
(1)普通学校。 
(2)经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级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国家承认其学员学历的各类学校。 
(3)经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 
(4)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技师学院。 
上述学校均包括符合规定的从事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但不包括职业培训机构等国家不承认学历的教育机构。 
3.提供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对列入规定招生计划的在籍学生提供学历教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具体包括: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并按规定标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课本费、作业本费、考试报名费收入,以及学校食堂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伙食费收入。除此之外的收入,包括学校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赞助费、择校费等,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范围。 
学校食堂是指依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14号)管理的学校食堂。 
(九)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

阳光sunny 追问

2022-02-18 15:07

我们是民办非企业养老行业,都有哪些免税呢

王超老师 解答

2022-02-18 15:08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825/c101434/c28479826/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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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率是3%,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是6%。免税额按以前文件核算处理。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附件3: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八)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  1.学历教育,是指受教育者经过国家教育考试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入学方式,进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的教育形式。具体包括:  (1)初等教育:普通小学、成人小学。  (2)初级中等教育:普通初中、职业初中、成人初中。  (3)高级中等教育:普通高中、成人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  (4)高等教育: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本专科、研究生(博士、硕士)、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  2.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是指:  (1)普通学校。  (2)经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级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国家承认其学员学历的各类学校。  (3)经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  (4)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技师学院。  上述学校均包括符合规定的从事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但不包括职业培训机构等国家不承认学历的教育机构。  3.提供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对列入规定招生计划的在籍学生提供学历教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具体包括: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并按规定标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课本费、作业本费、考试报名费收入,以及学校食堂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伙食费收入。除此之外的收入,包括学校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赞助费、择校费等,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范围。  学校食堂是指依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14号)管理的学校食堂。  (九)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
2022-02-18 14:53:55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取得的收入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税收政策优惠 (一)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征企业所得税收入项目: 1、行政事业性收费; 2、政府性基金,即: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实施企业管理以及在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特定服务过程中,向特定对象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费用。 3、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不征企业所得税收入项目的,应根据税务机关要求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对未出具证明资料的收入,主管地税机关将视为应税收入。 (二)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可享受减税或免税收入项目: 1、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等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免征营业税。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劳务免征营业税。民办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收入(第一道门票)免征营业税。 2、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各项税收,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非医疗服务收入按规定征税,但其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服务条件的部分,经税务部门审核批准可抵扣其应纳税所得额,就其余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盈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医疗服务收入,自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 3、从事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开发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可免征营业税。民办非企业单位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以下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4、从事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免征企业所得税。 5、从事第三产业的,享受国家规定的减免税优惠政策。 6、其他按照税法规定可享受减税或免税的项目,从其规定。
2023-07-21 10:19:17
税局给你核定的是多少呢
2019-12-24 12:24:11
民办非企业性质的教育机构,在取得应税收入的时候,需要缴税。
2019-12-17 11:15:37
这个的话 主要是取得的捐赠收入 包括政府和社会人士的捐款 是免于缴纳所得税的哦
2019-12-29 11:3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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