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宋生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7-03-14 16:33
您好!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第七条规定,从业人数,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按企业全年月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月平均值=(月初值+月末值)÷2 全年月平均值=全年各月平均值之和÷12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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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第七条规定,从业人数,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按企业全年月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月平均值=(月初值+月末值)÷2 全年月平均值=全年各月平均值之和÷12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2017-03-14 16:33:10
属于你们公司的员工的话就要计入的
2020-06-09 16:24:32
您好!要填的。社保那块填0就可以
2017-05-26 13:57:19
您好,只要符合规定交纳,没有问题的。
2017-02-16 10:11:37
1.参保险种类型:在报告表期末(12月31日)单位参保险种类型,包括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5个险种。
2.单位参保人数:在报告表期末(12月31日)单位参保缴费的实际人数。
3.单位缴费基数:在报告表期内(1月至12月)单位缴纳的各项缴费工资总额(12个月的累加值)。
4.本期实际缴费金额:在报告表期内(1月至12月)单位按时缴纳的费用(12个月的累加值),不含个人部分。
5.单位累计欠缴金额:在报告表期末(12月31日)单位累计欠缴各项社会保险费金额(本金,包含历史欠费),不含个人部分。
2017-05-22 15: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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