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公司与中标公司a公司签订购销合同,但年底a公司委托b公司开票给我公司,并写情况说明给我公司让按票面开户账号回款,我公司已汇款,这个情况说明是不是不能作为原始凭证,税务查到有影响吗? 假如说没有与b公司补签合同,有啥影响?
欣慰的热狗
于2022-02-20 19:58 发布 603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2022-02-20 19:59
额,可以写这个说明,作为原始凭证没问题的,数据也是认可的。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合同银行发票要一致,要么和开票的公司补签合同。要么a开票,回款到a账户
2022-02-20 19:48:40
额,可以写这个说明,作为原始凭证没问题的,数据也是认可的。
2022-02-20 19:59:21
你好,购销合同可以作为原始凭证的附件
2019-03-24 17:42:07
购销合同不属于原始凭证,因为发票就可以反映购销交易,合同应该作为备查凭证,需要单独保存。
2019-12-25 15:44:47
你好,购销合同是约定经济业务发生情况而订立的书面文件,并不属于会计账务处理需要的原始凭证类型的
2019-12-25 15: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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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诗晗老师 解答
2022-02-20 1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