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小五子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2022-02-25 08:56

你好!
建筑行业差额征收,就是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征增值税的意思。这个建议咨询当地税务局12366,一般是选择差额征税就可以。

春暖花开 追问

2022-02-25 10:14

公司地址,和项目地址不同,要怎么处理,公司在东莞厚街镇,项目在常平镇

小五子老师 解答

2022-02-25 10:17

需要在项目地预交税款

春暖花开 追问

2022-02-25 10:22

那是怎么一个流程啊,如何办理

小五子老师 解答

2022-02-25 10:26

需要先办理外经证,再到项目所在地预交税款。具体流程建议拨打当地12366或者去税务局大厅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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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建筑行业差额征收,就是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征增值税的意思。这个建议咨询当地税务局12366,一般是选择差额征税就可以。
2022-02-25 08:56:10
你好,建筑服务行业不一定要差额征税。 建筑施工企业有一定的特殊性,与广大生产型企业有很大的区别。特别是在成本核算和收入的确认上,和产品销售企业有很大的不同。 (一)工程施工 相当于生产企业的“生产成本”科目。主要核算各项目成本及毛利。下面设置“合同成本”和“毛利”两个二级明细科目。 1、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核算工程合同成本 在合同成本下,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1)人工费(项目/部门核算) (2)材料费(项目/部门核算) (3)机械使用费(项目/部门核算) (4)其他直接费(项目/部门核算) (5)分包成本(项目/部门核算) (6)间接费用 间接费用下设下列明细科目 管理人员工资(项目/部门核算) 职工福利费(项目/部门核算) 固定资产使用费(项目/部门核算) 低值易耗品摊销(项目/部门核算) 办公费(项目/部门核算) 差旅费(项目/部门核算) 财产保险费(项目/部门核算) 工程保修费(项目/部门核算) 排污费(项目/部门核算) 劳动保护费(项目/部门核算) 检验试验费(项目/部门核算) 外单位管理费(项目/部门核算) 材料整理及零星运费(项目/部门核算) 材料物资盘亏及毁损(项目/部门核算) 取暖费(项目/部门核算) 其他费用(项目/部门核算) 2、工程施工-毛利,核算工程毛利 具体的设置根据企业需要选择,不一定非要设置这些会计科目。特别是间接费用,有些不需要的可以不予以设置。 (二)机械作业 该科目主要是针对建筑企业有单独的设备管理部门为各项目提供设备发生的费用及内部结算的台班的核算。相当于制造待业的“辅助生产成本”科目。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针对本公司的设备设置单机核算,准确核算每台大型或者主要设备每个台班的耗用成本。 通常情况下,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工资及附加(部门/设备核算) 燃料及动力(部门/设备核算) 折旧费(部门/设备核算) 配件及修理费(部门/设备核算) 间接费用(部门/设备核算) (三)应收账款 1、应收工程款(往来单位核算) 核算根据工程进度报表或者结算的应收账款 2、应收销货款(往来单位核算) 核算施工企业应收产品销售货款 3、应收质保金(往来单位核算) 根据合同及结算业主暂扣的工程质保金,最好设置有到期日。 (四)应付账款 1、应付购货款(往来单位核算)核算应付购货款、设备款等。 2、应付分包款(往来单位核算)核算应付分包工程款 1、 关于成本的账务处理: 分配工资奖金: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人工费(生产工人工资奖金) 机械作业-工资及附加(机驾人员工资奖金) 工程施工-合同成本-间接费用-管理人员工资(项目部管理人员工资奖金) 贷:应付工资 应付职工薪酬---新准则变化内容 领用原材料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材料费 贷:原材料 台班费结算: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机械使用费 贷:应付账款(外部单位) 机械作业(内部设备管理部门提供的台班) 甲供料的账务处理: 甲方拨付: 借:原材料-甲供材料-XX 贷:应收账款-应收工程款-XX单位 领用时: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材料费 贷:原材料-甲供材料XX 业主方代扣税金的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金-应交XX税 贷:应收账款-应收工程款-XX单位 项目专门借款发生的利息: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其他直接费 贷:银行存款(新准则新增内容)
2020-05-11 09:13:11
、建筑企业差额征收增值税的分类和条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公告第17号文件的规定,建筑企业差额征收增值税分为两类: 第一类是工程施工所在地差额预交增值税; 第二类是公司注册地差额申报增值税。 其中第一类又分为两种: (1)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总承包方发生分包业务时的总分包差额预交增值税; (2)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总承包方发生分包业务时的总分包差额预交增值税。 第二类只有一种差额申报增值税,即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总承包方发生分包业务时的总分包差额申报增值税。 具体如下图所示: 2、建筑企业差额征增值税的条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公告第17号文件和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公告第53号的规定,建筑企业差额征增值税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建筑企业总承包方必须发生分包行为,其中分包包括专业分包、清包工分包和劳务分包行为。 (2)如果是在工程施工所在地差额预缴增值税,则建筑企业必须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如果建筑企业公司注册地与建筑服务发生地是同一个国税局管辖地,则不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交增值税。 (3)建筑企业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或建筑企业公司注册地与建筑服务发生地是同一个国税局管辖地,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总承包方,只要发生分包业务行为,总承包方都在公司注册地差额零申报增值税。 (4)分包方向总承包方开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必须在增值税发票上的“备注栏”中必须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县(市、区)、项目的名称。 (5)建筑企业 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在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时,需填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并出示以下资料: ①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②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③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3、建筑企业差额征增值税的税务处理 (1)在工程所在地国税局差额预缴增值税的处理。 根据《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公告第17号)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八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建筑企业 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规定差额预缴增值税。 第一,一般纳税人的建筑企业总承包方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计算公司如下: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11%)×2% 第二,一般纳税人的建筑企业总承包方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计算公司如下: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第三,小规模纳税人的建筑企业总承包方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计算公司如下: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第四,建筑企业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负数的,可结转下次预缴税款时继续扣除。 (2)在公司注册地国税局差额零申报增值税的处理。 由于只有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总承包方发生分包行为的情况下,才会发生在公司注册地国税局差额申报增值税的情况。而且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总承包方在发生分包情况下,在工程所地国税局已经按照3%的税率差额预交增值税,回公司注册地也是按照3%税率差额申报增值税,基于规避重复征税的考虑,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总承包方在公司注册地国税局只能差额零申报增值税。 二、简易计税方法的总分包之间差额征收增值税的发票开具及账务处理 1、会计核算依据 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 (1)二级科目“简易计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发生的增值税计提、扣减、预缴、缴纳等业务。 (2)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账务处理。 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发生成本费用时,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待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按照允许抵扣的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 二级科目“预交增值税”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提供建筑服务、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等,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应预缴的增值税额。 企业预缴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月末企业将“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余额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 (2)《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合同成本是指为建造某项合同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企业应当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但应注意:合同成本不包括在分包工程的工作量完成之前预付给分包单位的款项,但是根据分包工程进度支付的分包工程进度款,应构成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即总包应将所支付的分包工程进度款作为本公司的施工成本,与自己承建的工程做同样的处理,以全面反映了总承包方的收入与成本,这与《建筑法》、《合同法》中对总承包人相关责任和义务的规定相吻合。 2、税务处理依据 按照《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建筑业采用简易计税的情况下,建筑企业总包扣除分包差额计税,即按照(总包额-分包额) ÷(1+3%) ×3%.在工程施工所在地进行预缴增值税和在建筑企业注册所在地零申报增值税。
2017-09-15 16:05:12
同学你好 差额纳税的也是正常做分录的
2022-04-08 13:23:16
你好,是一般纳税人的吗?如果是的话,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简易计税, 借主营业务成本,工资薪金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贷应付职工薪酬。
2022-03-07 13: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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