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你是我的宝贝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注册会计师过三门,税法、经济法、会计,高级薪税师,理财规划师中级

2022-03-01 06:54

您好,律所分红是分给个人还是个体户或者个独或合伙

你是我的宝贝 解答

2022-03-01 07:16

您好,合伙企业一般是先分后税,要交个税的,按经营所得缴个税

你是我的宝贝 解答

2022-03-01 07:18

先分红后申报个税

孙桂林 追问

2022-03-01 07:39

律师分红是分给律师个人的。

孙桂林 追问

2022-03-01 07:44

我知道是先分后税,按经营所得缴纳个税。那分红时就不需要缴纳20%的个税了?政策依据是什么?

你是我的宝贝 解答

2022-03-01 07:45

果然律所已经代扣代缴的个税,就不用再交个税,没有的话就要自行申报个税了

孙桂林 追问

2022-03-01 08:03

是按季度预缴,年度汇算,代扣代缴的。问题是我没有足够的证据说服三位律师,年底分红不需要缴纳20%的个税

你是我的宝贝 解答

2022-03-01 13:2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3号)
   现对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49号)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的作为律师事务所雇员的律师从其分成收入中扣除办理案件支出费用的标准,由现行在律师当月分成收入的30%比例内确定,调整为35%比例内确定。   实行上述收入分成办法的律师办案费用不得在律师事务所重复列支。前款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执行。   二、废止国税发〔2000〕149号第八条的规定,律师从接受法律事务服务的当事人处取得法律顾问费或其他酬金等收入,应并入其从律师事务所取得的其他收入,按照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合伙人律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凭合法有效凭据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和有关规定扣除费用;对确实不能提供合法有效凭据而实际发生与业务有关的费用,经当事人签名确认后,可再按下列标准扣除费用:个人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万元的部分,按8%扣除;个人年营业收入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6%扣除;个人年营业收入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5%扣除。   不执行查账征收的,不适用前款规定。前款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执行。   四、律师个人承担的按照律师协会规定参加的业务培训费用,可据实扣除。   五、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个人发生的其他费用和列支标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1997〕43号)等文件的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你是我的宝贝 解答

2022-03-01 13:25

文件依据,第五条规定

我昨天提问的问题,一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年底分红是否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非哥老师回复说需要缴纳。请问有具体的税收政策或哪号文吗?      律师事务所税费种认定的缴纳经营所得个税的
知识扩展: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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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律所分红是分给个人还是个体户或者个独或合伙
2022-03-01 06:54:21
您好 您可以进入国家税务总局 税收政策模块 里面政策比较全 有关系个人所得税专门的模块
2021-04-20 06:44:19
你好 办个体有优惠,不过要是再办理是否有优惠 看下有没有后续文件,要是之前成立的可以享受剩余没有享受时间  其中地方幅度可以问下当地税局或财政 (1)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年的,应当按月换算其减免税限额。换算公式为:减免税限额=年度减免税限额÷12×实际经营月数。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前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纳税人在2021年12月31日享受本通知规定税收优惠政策未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2)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企业工作不满1年的,应当按月换算减免税限额。计算公式为:企业核算减免税总额=Σ每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本年度在本单位工作月份÷12×具体定额标准。纳税人在2021年12月31日享受本通知规定税收优惠政策未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2022-01-14 10:55:51
你好,最近没有出台新的个人所得税政策,如果今年以前的月份的政策你都了解了,那就没有新的变化
2019-12-17 16:37:12
您好,新政策今年出台了,吊车吊装费率还是4.25%,吊装费里还要缴个人所得税,但是各地略有不同,具体以当地税务规定为准,可以咨询当地税务局或者热线12366确认一下,谢谢。
2019-06-13 20: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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