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玲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22-03-03 16:24

你好 是填写个人交的部分 

付之一笑 追问

2022-03-03 16:41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保险合并填在基本医疗保险这栏吗

玲老师 解答

2022-03-03 16:48

你好
不是 大病预交时不填写,汇算时填写 

付之一笑 追问

2022-03-03 16:58

老师,能再说清楚一点吗?我之前没做过有保险的

玲老师 解答

2022-03-03 17:03

你好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保险合并填在基本医疗保险这栏吗  不合并填写在一起 

付之一笑 追问

2022-03-03 17:05

本期收入是填扣除保险个人部分的金额吗?还有大病汇算时填写是什么时候汇算在哪填写

玲老师 解答

2022-03-03 17:15

你好 收入 填写应工资金额
1、扣除方式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2、扣除对象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按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3、扣除时间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规定,大病医疗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当年。
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由其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4、留存备查资料
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大病患者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或者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纳税年度医药费用清单等资料。
5哥表示,多地税务机关已经发文,建议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可以有针对性地提醒可能享受大病医疗扣除的员工保存好相关费用凭证,以便2020年汇缴时能够及时顺利享受扣除。
5、填表说明
5哥提醒,选择在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需要提供《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其中,纳税人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患者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与纳税人关系、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总金额、医保目录范围内个人负担的自付金额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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