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物流运输公司,现处于筹建期,收到两笔财政拨款,分别依据省财政厅、省发改委联合下发的《浙江省财政厅和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4年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企〔2014〕72号)有关文件精神、省财政厅、省发改委联合下发的《关于下达2014年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企〔2014〕72号)取得的,请问老师这个要交所得税吗?帐务怎么处理?
家有一宝
于2014-12-26 11:28 发布 1079次浏览
- 送心意
赵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4-12-26 11:33
属于不征税收入,又不能在税前扣除,那怎么处理啊?
相关问题讨论
你们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2016-03-21 18:32:09
属于不征税收入,但是这笔款项的支出不能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记入营业外收入
2014-12-26 11:31:14
财政拨款一般也是计入递延收益
没有票外账一般是不能核算的
2016-03-21 21:57:29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2016-03-23 09:15:59
一般计入递延收益
2016-03-21 18: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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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26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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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26 1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