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委托丙公司代销C产品,并将该产品交付给丙公司,后来甲公司收到丙公司的代销清单,丙公司已将代销的产品全部售出,款项尚末支付给甲公司。在这种情况下,甲公司应确定收入吗?
一笑而过
于2017-03-23 14:07 发布 1092次浏览
- 送心意
袁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7-03-23 15:10
为什么呀,丙公司还没有把款项支付给甲公司呀
相关问题讨论
确认
2017-03-23 14:24:01
你好,老师看看题目的表述
2022-04-03 14:30:44
借:银行存款2.32
贷:应收账款2.32
2022-04-07 16:15:28
你好,发果是做委托方的账务处理,发出商品时应按商品的成本价,借:委托代销商品 贷:库存商品
受托方送来代销清单银行收到收账通知时,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委托代销商品 ,没有卖出去的,如果暂时不收回就不用做账务处理。如果收回,就做与发出相反的分录。
2019-10-22 08:59:52
你好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021-10-19 20:49:52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袁老师 解答
2017-03-23 14:24
袁老师 解答
2017-03-23 1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