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meizi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22-03-08 10:08

你好;   是的。    小微企业免填:
1、《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
2、《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20)
3、《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A102010)
4、《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A102020)
5、《事业单位、民间非盈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A103000)
6、《期间费用明细表》 (A104000)
上述表单相关数据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表)》(A100000)中直接填写。除以上表单、项目外,小型微利企业可结合自身经营情况,选择表单填报。未发生表单中规定的事项,则无需填报。
 

学堂用户_ph887006 追问

2022-03-08 10:12

老师,12月底计提的工资如果一月份发放,那我汇算的时候账载金额和税收金额还用调整吗,

meizi老师 解答

2022-03-08 10:15

 你好;   不用。 汇算之前发了 都可以税前扣除的  

学堂用户_ph887006 追问

2022-03-08 10:28

社保和住房公积金12月没有计提,1月的时候在计提和缴纳,我是做调减还是不做处理也可以呢,企业是劳务派遣,差额征税,全年是亏损状态,要是不做处理,我等到2023年做汇算的时候算在2022年的费用可以吗

meizi老师 解答

2022-03-08 10:33

 你好  ; 1 要补做计提分录。 同时你们汇算可以把 补计提的金额一起写 或者是等着你22年来处理 。但是跨年损益要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处理的。 不是直接 入22年费用的   

学堂用户_ph887006 追问

2022-03-08 10:36

我们用的是小企业会计准则,没有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那我是不是直接就算作2022年费用的

meizi老师 解答

2022-03-08 10:40

  做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去处理。  不是直接做22年费用的  

学堂用户_ph887006 追问

2022-03-08 10:47

那我在1月份补做计提分录,然后在汇算的时候调减,您能具体告诉我分录怎么写吗,让我的账务处理没有问题

meizi老师 解答

2022-03-08 10:49

你好; 借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 应付职工薪酬 -社保 - 公积金 ; 

学堂用户_ph887006 追问

2022-03-08 10:57

老师,补提的时候借:管理费用-社保、公积金,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公积金,缴纳的时候,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公积金,贷:银行存款,然后我在做一步您写的那个分录是吗,剩下就不用处理了

meizi老师 解答

2022-03-08 11:05

 你好; 不能直接做哈; 你22年直接做 会影响22年利润的 。 你跨年了  要走利润分配去做   

学堂用户_ph887006 追问

2022-03-08 11:09

那就是说在1月份直接做您写好的分录,然后在汇算的时候进行调减,对吗

meizi老师 解答

2022-03-08 11:14

 你好; 是的。    就这样处理的  

学堂用户_ph887006 追问

2022-03-08 11:17

谢谢老师的回答,非常及时

meizi老师 解答

2022-03-08 11:27

 没事的;  帮到你就好; 满意请给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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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是的。    小微企业免填: 1、《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 2、《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20) 3、《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A102010) 4、《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A102020) 5、《事业单位、民间非盈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A103000) 6、《期间费用明细表》 (A104000) 上述表单相关数据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表)》(A100000)中直接填写。除以上表单、项目外,小型微利企业可结合自身经营情况,选择表单填报。未发生表单中规定的事项,则无需填报。  
2022-03-08 10:08:46
你好,发生了那些费用就得填报
2024-05-23 14:30:08
没有发票的在期间费用调整表其他项目填写调增
2020-05-09 17:48:02
你好,你如果不需要调整的话就不用
2024-05-23 14:40:12
您好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8号              2018-12-17 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修订的几大看点<杨春根> 2019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优惠新政汇编<宁波税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问题的在线访谈<天津税务>   为切实减轻小型微利企业纳税申报负担,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号)有关精神,现就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以下简称“小型微利企业”)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4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7号修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为小型微利企业必填表单。   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中的“基本经营情况”为小型微利企业必填项目;“有关涉税事项情况”为选填项目,存在或者发生相关事项时小型微利企业必须填报;“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为小型微利企业免填项目。   三、小型微利企业免于填报《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20)、《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A102010)、《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A102020)、《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A103000)、《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   上述表单相关数据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中直接填写。   四、除本公告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规定的表单、项目外,小型微利企业可结合自身经营情况,选择表单填报。未发生表单中规定的事项,无需填报。   五、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77号)等规定的企业。上述政策规定发生调整的,按照最新政策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适用于小型微利企业2018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   特此公告。
2019-04-28 18: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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