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里老师

职称税务师,注册会计师

2022-03-09 22:50

您好。不动产转让——预缴:
②差价作为计税依据,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1+5%)×5%
不动产转让——申报:
①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9%)×9%-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预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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