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月补交外地预交2020.11月的增值税及附加,2020.11月当时交税没有抵减,直接按应交税额去交的增值税,预交的增值税又在2021.2月补交了,那2021.02月预交的分录我按照实际交的去做,也计提了营业税金及附加,把营业税金及附加结转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了,需不需要把预交的增值税也转进去,还是说这种账务处理不正确?开票是2020.11月已经开票了的 2020.11月没有预缴过,直接按应交增值税及附加全部交了,后来2021.02月又去补了其中一部分的开票增值税的预交
欣欣子
于2022-03-10 11:15 发布 42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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