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现亮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2-03-16 17:16
你好,根据《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
第三条规定: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应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计税方法,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你的问题是什么呢
2019-06-19 09:59:17
你好,根据《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
第三条规定: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应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计税方法,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2022-03-16 17:16:11
你好
看你签订的是什么合同 不重复交 建筑合同就 是按建设合同交万分之三的税
2021-03-10 12:37:20
你好,你是一般纳税人的吗?
2020-07-07 19:47:28
你好,这个在地方施工,税务局有权利征收的
2020-04-15 10:5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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