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发出实际成本120的原材料 委托乙加工应税消费品 收回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甲公司收回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向乙公司支付加工费10万 增值税1.3万 另支付消费税12万 甲公司收回该批应税消费品的入账价值为什么是120+10=130 另支付的消费税为什么不算
糟糕的萝莉
于2022-03-17 21:55 发布 931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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