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请问公司监事怎么更改?操作流程是什么? 问
公司监事更改的一般流程如下: 有限责任公司 1. 召开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召集股东会,讨论并决定监事的变更事宜,需提前通知股东会议的时间、地点和议题。形成的股东会决议需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2. 修改公司章程:根据股东会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的内容,形成新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3. 准备变更材料:通常包括公司盖章的《公司备案申请书》、盖有公司印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盖有公司印章的《公司登记附表-董事、监事、经理信息》、股东会决议、新任监事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 4.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变更材料提交至原公司登记机关,可选择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提交。如通过线上提交,需登录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企业登记注册系统,按系统提示填写并上传相关材料;如线下提交,则需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办事窗口提交材料。 5. 审核与领取:工商部门收到申请后,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如果审核通过,工商部门会颁发新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文件,公司即可领取新的营业执照,完成监事变更登记手续。 股份有限公司 1. 召开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对取消监事/变更监事进行表决,并形成书面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需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2. 形成董事会决议:董事会需就监事变更事项形成决议,由二分之一以上董事签字。 3. 修改公司章程: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的内容,并准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4. 准备其他材料:包括公司盖章的《公司备案申请书》、盖有公司印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盖有公司印章的《公司登记附表-董事、监事、经理信息》、新任监事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 5. 提交并审核:将上述材料提交至原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领取新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文件。 答
你好,小规模,一季度多缴的税款退回,账务处理怎么做 问
你好,你是因为多报了收入多交了税,所以退回的吗? 答
工资如何拆分,才能降低社保的缴费基数?我们现在的 问
你好,业绩提成也应该算作社保基数。 答
老师 我需要全面了解会计的工作,建立一套完整的财 问
你好,首先审核原始凭证,根据原始凭证做记账凭证,登记明细账、总账、出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报税。 答
专利申请人是几个股东的名字,,可以开票给公司吗?就 问
专利申请人是股东个人时,专利所有权属于股东。但如果是为公司利益申请,可能存在权益让渡情况。 若有专利转让或使用协议使公司受益,可以开票给公司,如专利转让就开 “专利技术转让” 发票,许可使用就开相应许可使用费发票;若没有让公司受益的协议,一般不能开票给公司,否则有税务风险。 答
从什么时候开始国家鼓励企业实行新会计准则?相关文件叫什么
答: 您好,从2007年开始的。文件如下。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 财会[2006]3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我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现予印发,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执行该38项具体准则的企业不再执行现行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 二〇〇六年二月十五日
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是由()制定的
答: 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是由()制定的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会计准则第五号文件有吗
答: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与农业生产相关的生物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 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生物资产,是指有生命的动物和植物。 第三条 生物资产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公益 性生物资产。 消耗性生物资产,是指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将来收获为农产品 的生物资产,包括生长中的大田作物、蔬菜、用材林以及存栏待售的 牲畜等。 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指为产出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等目的而 持有的生物资产,包括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等。 公益性生物资产,是指以防护、环境保护为主要目的的生物资产, 包括防风固沙林、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等。 第四条 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一)收获后的农产品,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 号——存货》。 (二)与生物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 2 第二章 确认和初始计量 第五条 生物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企业因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而拥有或者控制该生物资产; (二)与该生物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或服务潜能很可能流入企 业; (三)该生物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六条 生物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第七条 外购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 费、保险费以及可直接归属于购买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第八条 自行栽培、营造、繁殖或养殖的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 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自行栽培的大田作物和蔬菜的成本,包括在收获前耗用的 种子、肥料、农药等材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 (二)自行营造的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郁闭前发 生的造林费、抚育费、营林设施费、良种试验费、调查设计费和应分 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 (三)自行繁殖的育肥畜的成本,包括出售前发生的饲料费、人 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 (四)水产养殖的动物和植物的成本,包括在出售或入库前耗用 的苗种、饲料、肥料等材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 3 第九条 自行营造或繁殖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下 列规定确定: (一)自行营造的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达到预定 生产经营目的前发生的造林费、抚育费、营林设施费、良种试验费、 调查设计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 (二)自行繁殖的产畜和役畜的成本,包括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 的(成龄)前发生的饲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 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是指生产性生物资产进入正常生产期, 可以多年连续稳定产出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 第十条 自行营造的公益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郁闭前发 生的造林费、抚育费、森林保护费、营林设施费、良种试验费、调查 设计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确定。 第十一条 应计入生物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第17 号——借款费用》处理。消耗性林木类生物资产发生的借款 费用,应当在郁闭时停止资本化。 第十二条 投资者投入生物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 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第十三条 天然起源的生物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名义金额确 定。 第十四条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和企业合并取得的生物 资产的成本,应当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非货币性资产 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债务重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4 20 号——企业合并》确定。 第十五条 因择伐、间伐或抚育更新性质采伐而补植林木类生物 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应当计入林木类生物资产的成本。 生物资产在郁闭或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后发生的管护、饲养费 用等后续支出,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第三章 后续计量 第十六条 企业应当按照本准则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对生物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但本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的除外。 第十七条 企业对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应 当按期计提折旧,并根据用途分别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损益。 第十八条 企业应当根据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性质、使用情况和有 关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确定其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 旧方法。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产量法等。 生产性生物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一经确定, 不得随意变更。但是,符合本准则第二十条规定的除外。 第十九条 企业确定生产性生物资产的使用寿命,应当考虑下列 因素: (一)该资产的预计产出能力或实物产量; (二)该资产的预计有形损耗,如产畜和役畜衰老、经济林老化 等; 5 (三)该资产的预计无形损耗,如因新品种的出现而使现有的生 产性生物资产的产出能力和产出农产品的质量等方面相对下降、市场 需求的变化使生产性生物资产产出的农产品相对过时等。 第二十条 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生产性生物资产的 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使用寿命或预计净残值的预期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或者有 关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处理,调整生产性生物资产的使用寿命或预计净残值或者改变折旧方 法。 第二十一条 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消耗性生物资产 和生产性生物资产进行检查,有确凿证据表明由于遭受自然灾害、病 虫害、动物疫病侵袭或市场需求变化等原因,使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可 变现净值或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按 照可变现净值或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生物资产跌价 准备或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上述可变现净值和可收回金额, 应当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 号——存货》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确定。 消耗性生物资产减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金额应当予以 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 益。 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得转回。 6 公益性生物资产不计提减值准备。 第二十二条 有确凿证据表明生物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 靠取得的,应当对生物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生物资产有活跃的交易市场; (二)能够从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生物资产的市场价格及 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生物资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估计。 第四章 收获与处置 第二十三条 对于消耗性生物资产,应当在收获或出售时,按照 其账面价值结转成本。结转成本的方法包括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 蓄积量比例法、轮伐期年限法等。 第二十四条 生产性生物资产收获的农产品成本,按照产出或采 收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计算 确定,并采用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蓄积量比例法、轮伐期年限 法等方法,将其账面价值结转为农产品成本。 收获之后的农产品,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 号——存货》 处理。 第二十五条 生物资产改变用途后的成本,应当按照改变用途时 的账面价值确定。 第二十六条 生物资产出售、盘亏或死亡、毁损时,应当将处置 7 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余额计入当期损益。 第五章 披露 第二十七条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生物资产有关的下列信 息: (一)生物资产的类别以及各类生物资产的实物数量和账面价 值。 (二)各类消耗性生物资产的跌价准备累计金额,以及各类生产 性生物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折旧方法、累计折旧和减值准 备累计金额。 (三)天然起源生物资产的类别、取得方式和实物数量。 (四)用于担保的生物资产的账面价值。 (五)与生物资产相关的风险情况与管理措施。 第二十八条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生物资产增减变动有关 的下列信息: (一)因购买而增加的生物资产; (二)因自行培育而增加的生物资产; (三)因出售而减少的生物资产; (四)因盘亏或死亡、毁损而减少的生物资产; (五)计提的折旧及计提的跌价准备或减值准备; (六)其他变动。
王雁鸣老师 解答
2017-04-01 11:06
王雁鸣老师 解答
2017-04-01 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