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7-04-02 16:43
2010年 按税法当期的应纳税利润是 收入-成本 20-5=15万 (设备能用2年,所以年成本就是5万了),
那么税务局就暂时多收了你 (15-10)*25%=1.25万的税, 税局收税为 10*25%=2.5万元,税局跟税法收的税算法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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