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这道题那个销售自用过的小汽车为什么是×2%,老师可以细说一下这个知识点吗
一路生花
于2022-03-21 14:21 发布 410次浏览
- 送心意
bamboo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2-03-21 14:25
您好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57号
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一)项和第(二)项中“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调整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条款修改】
财税〔2009〕9号
二、下列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继续执行,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一)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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