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的是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 公积金、社保费组成部分(零余额账户拨款 单位、财政直接代扣 个人及财政拨付) 划拨公积金时(单位、个人两部分) 借方: 基本支出-个人补助支出——公积金(个人) 其他应付款——公积金(单位) 社保划拨时(单位、个人两部分) 借方: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社保费(个人) 其他应付款——社保费(单位) 行吗??
明亮的大侠
于2017-04-04 17:38 发布 1911次浏览
- 送心意
袁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社保费(个人部分)
2019-10-03 08:39:28
对的
2017-04-04 17:11:39
可以的
2017-04-04 17:52:29
你好,同学。
借 其他应付款
贷 以前年度累计盈余
2019-12-13 11:47:20
你好,
一、事业单位会计制度1215其他应收款科目第四款规定:逾期三年或以上、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核销的其他应收款应在备查簿中保留登记。
二、批准部门应是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这里需根据各地的管理情况以及财政部门是否对主管部门授权,确定主管部门是否有直接批准的权利,一般情况下是单位将核销的资料报主管部门审核,经财政部门批准后核销。
三、备查簿(与账簿相同),在该账簿中按会计科目及客户设置明细科目进行登记,登记核销时间,核销批准的部门,如以后收回的也要及时登记,并注明收回时间,何时记入大账,记入大账的凭证号
2020-02-26 08: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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