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新成立的一个公司,做新能源充电桩的,在小区或者公共场所设立,以收取充电费和服务费为主,然后这些收入,一部分可能会交给物业作为电费或者场所租金,另一部分收入就是法人和投资人分摊,另外我们还给总公司交了一年的品牌使用费,用它的新能源品牌。 这一系列账务怎么处理呢?我们付的品牌使用费到底是属于费用还是作为无形资产摊销?还有设立的充电桩是计入固定资产折旧还是用长期待摊费用?
嘻嘻
于2022-03-26 10:51 发布 1867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2022-03-26 11:58
你支付的品牌使用费放到无形资产,你每一次摊销都放到你的营业成本里面处理。充电桩这个就放到固定资产后面,折旧度放到你的营业成本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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