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将一个工程发包给乙公司(甲乙公司同一法人,乙公司有施工资质),乙公司分包给丙公司,这样操作是否合规,会不会二次交税,有没有什么合理避税的签订合同方案
在逃人员张三
于2022-03-28 11:54 发布 1296次浏览
- 送心意
meizi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2-03-28 11:58
你好; 《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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