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玲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22-03-29 16:03

你好
可以带上合同、完税证明、外经证明、去税务局直接核销.税清算以后才可以核销的.
纳税人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当结清经营地的国税机关、地税机关的应纳税款以及其他涉税事项,向经营地的国税机关填报《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经营地的国税机关核对《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后.

玲老师 解答

2022-03-29 16:04

网上核销的流程是
1、登录:打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点击页面右上角“登录”按钮,再选择“用户名登录”,使用实名认证账户登录,输入个人用户名、密码、验证码进行登录,进入办税身份选择,选择对应企业名称,点击“企业进入”非“个人进入”

2、事项办理:登录进入主界面,我们可以看到菜单栏有【办税桌面】,【申报缴税】,【事项办理】等,点击【事项办理】—>【登记】,在下方选择【(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具(国税)】,确认选择无误后点击【办理】按钮

3、出现“提示信息”界面,如界面中系统强制监控的相关栏次的【监控状态】显示未通过或异常,则需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异常后才方可办理该事项,如显示通过,则方可点击【确定】按钮,然后在右下角点击【下一步】。温馨提示:假如此界面提示“存在未缴销外出经营证明”,非强制监控的提示信息,也可继续下一步操作,缴销外出经营证明会在以下步骤中提到,出现此情况,纳税人要尽快缴销才行哦

4、页面跳转到“《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表》”填写界面,请纳税人认真填写并检查,确认正确后再点击下一步进行后续操作,具体填写请见下图,如出现以下图情况,请直接点击确定方可

5、提交之后,到主界面的【事项办理】—>【事项进度管理】查询办理状态,跟进进度,当办理状态显示“已受理”时,点击“签收”即可

6、签收后,系统将自动提交报验登记给外出经营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当然,纳税人也可以前往外出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提醒相关人员受理,当“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的事项”状态变成“已受理”,即是已经成功完成报验登记手续

7、接下来就是回机构所在地核销外经证,首先在主界面【事项办理】的登记下选择《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核销(国税),然后点击办理

8、出现提示信息界面(须先确认系统强制监控的相关栏次状态为“通过”,如若异常则需根据具体异常情况处理完毕后方可办理该事项)点击“确定”→“下一步”

9、页面跳转到“《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缴销表》”填写界面,请纳税人认真填写并检查,确认正确后再点击下一步进行后续操作

10、上传相关晚上证明(格式可以是JPG,PDF,DOC),点击下一步,最后,核对缴销表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完成所有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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