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小杜杜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高级会计师
2022-03-29 23:37
同学你好
1.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内容包括:(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应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
(2)应收的出租包装物租金;
(3)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房租费等;
(4)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5)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2.其他应付款是指企业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股利等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如应付短期租赁固定资产租金、应付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应付租入包装物租金、出租或出借包装物向客户收取的押金、存入保证金等。
这两个一个是核算收到的钱,一个是付出去的钱,其中比较容易混淆的是押金。
支付押金一方要作为其他应收款,因为到期押金是可以收回来的,支付时会形成到期收回押金的权利(即资产);收取押金一方作为其他应付款,因为到期要把押金退回去,收取时会形成到期退还的义务(即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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